湖北师范大学2021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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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师范大学是一所以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为主要学科门类,以教师教育为特色,以服务基础教育为主体的省属重点本科高等师范院校,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是全国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国家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应用型本科建设高校、湖北省“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年设置美术学院,年设置音乐学院,是湖北省较早开设艺术教育的重点高校,为中部地区的艺术人才培养作出了重要贡献。

美术学院设有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书法学等6个本科专业,拥有“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及“美术课程与教学论”二级学科学术型硕士点。现有专任教师8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28人,双师型教师11人。学院建有展厅2个、实践教学工作室12个,实训实践用房7间,教学面积多平方。在北京、上海、武汉、深圳等地建有数十个实习实训基地及庐山艺术特训营、安徽皖南、江西景德镇、云南西双版纳、山西太行山等多个艺术写生实践基地29个。近年学生作品参加国家级、省级美术与设计作品展览,获得国家级奖项、省级奖项百余人次,多次在“红点奖”“金铅笔奖”“中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等专业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音乐学院设有音乐学(含音乐教育、作曲两个方向)、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和播音与主持艺术等5个本科专业,年开始招收课程与教学论(音乐)和音乐美学硕士研究生,年开始招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拥有一支专业门类齐全、年龄结构合理、具有较高教学科研水平的师资队伍,荣获威尔第国际声乐大赛男高音第一名等多项国际、国家和省级大奖。学院建有现代化的音乐楼和全国高校一流水平的大剧院,拥有各类琴房间、舞蹈教室6间,设有多功能厅、排练厅、音乐素养实验室、影视配音间、演播厅、MIDI教室、器乐演奏室、数码钢琴教室等专业教学场所及设施。学生在历届全国音乐教育本科专业学生基本功比赛、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全国高校“金话筒”主持人大赛等比赛中荣获多项国家级、省级奖励。建有中乐团、玄鸟合唱团、室内乐团、舞蹈团等艺术实践团体,在全省20多所大中小学举办专场演出。

一、招生专业、计划及省份

序号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学费标准

招生省份

1

美术学(师范)

元/年

湖北、河北、山西、内蒙古、

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西、贵州、陕西、甘肃

2

设计学类

(视觉传达设计

环境设计

产品设计)

元/年

3

书法学

25

元/年

湖北、山西、安徽、山东、湖南

4

音乐学(师范)

93

元/年

湖北、河北、山西、内蒙古、江苏、安徽、河南、陕西、湖南、甘肃、贵州、四川、云南

5

音乐学(作曲)

5

元/年

湖南、甘肃

6

音乐表演

(声乐表演)

13

元/年

湖北、河北、山西、内蒙古、江苏、安徽、湖南

7

音乐表演

(器乐表演)

49

元/年

湖北、河北、山西、内蒙古、湖南、甘肃

8

音乐与舞蹈学类(舞蹈学(师范)、舞蹈表演)

50

元/年

湖北、河北、山西、安徽、湖南、贵州、四川、云南、山东

10

舞蹈表演

(体育舞蹈)

20

元/年

安徽、云南

备注:实际招生计划、省份及学费标准以各省官方公布计划为准。

二、报名考试要求

1.我校艺术类专业年在湖北省招生批次为艺术本科A,年我校不单独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承认相应类别统考成绩。

2.湖北省书法学专业统考,我校书法学专业年在湖北省继续认可湖北美术学院书法学专业校考成绩。有意报考我校书法学专业的湖北考生,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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