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古币开元通宝1枚
宋代古币崇宁重宝、天禧通宝、
皇宋通宝、祥符元宝、熙宁元宝各1枚
清代各种古币枚...
7月19日
记者从景德镇市公安局了解到
广西男子马某从景德镇昌江河
捞起的件水下文物
(包括古钱币枚和金属杂件13件)
已全部归库
目前浮梁县博物馆相关部门
正在估算其文物价值
民警河边巡逻
发现有人潜水“捞宝”
这件水下文物是如何发现的?7月19日,景德镇市公安局昌江分局站前派出所副所长彭瑞向记者讲述了整个事件。
7月16日下午,站前派出所民警和“红马甲”义警队员在辖区河边开展防溺水巡逻和宣传时,发现有人在河中使用特殊设备潜水。经询问得知,潜水者为广西男子马某,听说去年有几个湖南人在景德镇市昌江河里捞到过古币,便于今年6月中旬来到景德镇,在昌江河多处水域“捞宝”。
捞到的“宝贝”
不能归个人所有
据马某交代,他在昌江河捞到不少“宝贝”,其中包括唐代古币开元通宝1枚,宋代古币崇宁重宝、天禧通宝、皇宋通宝、祥符元宝、熙宁元宝各1枚,清代古币顺治通宝2枚、康熙通宝17枚、雍正通宝7枚、乾隆通宝67枚、嘉庆通宝12枚、道光通宝7枚、咸丰通宝1枚、同治通宝1枚、光绪元宝5枚,以及产自日本的宽永通宝1枚,此外还有金属杂件13件,总数达件。
经省、市专家初步认定,马某打捞出水的物件均属于文物。“水下文物归国家所有,不是说自己打捞上来就归个人所有。”彭瑞说,“经过教育,他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愿意把这些东西上交。”
件文物
全部移交给博物馆
7月18日下午,在昌江公安分局站前派出所的会议室内,马某将打捞出水的件文物悉数移交给了浮梁县博物馆,并依法办理了移交手续。
浮梁县博物馆馆长叶时清表示,上述件文物具有一定的历史价值,博物馆方面后期将做好鉴定、展示工作。
水下文物的存在
主要有两方面原因
据了解,水下文物是指遗存于某些水域的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人类文化遗产。
为何昌江河底存有这么多古币“宝贝”?叶时清解释道,昌江水下文物的存在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方面是自古以来景德镇瓷业发达,很多载着珍贵货物的船只会来此交易,途中难免会遗漏一些钱币或货物在水里;另一方面是先前当地老百姓有一种称为“买水”(即送别死去的先人时,家人会朝河水里扔钱币,当地人称之为“买水”)的习俗,所以河底存有一定数量的古币。
小编提醒
↓↓↓
警方提示:
据《文物保护法》第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第七十四条规定,有“发现文物隐匿不报或者拒不上交的”或“未按照规定移交拣选文物的”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会同公安机关追缴文物;情节严重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原标题:《意外收获!件水下文物全部上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