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朝初年的制瓷业中,江西景德镇仍然是自元朝以来,生产的中心。景德镇的窑厂分为官窑和民窑。官窑属于官工业,专门烧制皇家瓷器。在宣德年间,官窑增加到58座,有工匠多人,分为23个作坊。
官窑的产品因为是供给皇家及官府的,自然是集中了当时最好的工匠师傅,物质保障也充足,工艺是当时最先进的。在景德镇官窑生产的瓷器中,半胎薄釉瓷器、勃青瓷器、三彩瓷器,皆在当年名重一时。
景德镇官窑的产量也高,据《明会典》记载,在公元年,一年烧造瓷器有多件。
宣德年间,在景德镇的官窑之外尚有河南的钧窑,河北的磁州窑,真定的曲阳窑。当年,光禄寺所需要的缸坛等瓷器多件,主要是这三个地方的官窑烧制。
另外,景德镇的民窑,产品在宣德年间,大部分行销南洋各地,有时候也承担部分官窑的烧制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