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上午,瑶里镇召开《景德镇市高岭--瑶里风景名胜区条例》学习培训班,镇班子成员、全体机关干部、高岭村、东埠村、南泊村、寺前村、瑶里居委会、白石塔村、五华村村两委成员及组长代表参加培训,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科科长李彦超亲临会议开展教学。
李彦超详细解读了条例里面的各项内容,参会人员认真聆听并做好学习笔记。
《景德镇市高岭-瑶里风景名胜区条例》在年5月29日景德镇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年7月26日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
文字:张钰琳
编辑:张钰琳
审核:童中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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