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人大谱写激昂的御窑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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窑砖瓦房、青石板路、木雕花……初冬的暖阳下,行走在景德镇陶阳里御窑景区,看着眼前具有景德镇独特印记的建筑,浮现脑海的或许是古人从事陶业生产的热闹景象。

前不久,陶阳里御窑景区面向社会和游客免费开放。陶阳里御窑景区位于老城区中心地带,占地面积3.2平方公里,核心区域超过1.6平方公里,由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御窑厂遗址以及御窑博物馆、周边里弄民居、会馆书院、瓷行商铺、窑作群落、陶瓷工业遗产等历史文化遗存组成,历史上所说的“陶阳十三里,烟火十万家”指的就是这片区域。

陶阳里御窑景区能够完好保存原貌并焕发昔日光彩,与年5月1日颁布的《景德镇市御窑厂遗址保护管理条例》有莫大的关系。正是这部法规的颁布,改变了景德镇对文化遗产保护的认识。

立法守护文化遗产“根脉”

景德镇御窑厂是元、明、清三代专为宫廷烧造和供奉瓷器的皇家瓷厂,长达年的时间里,“集天下窑器之大成”,是中国瓷文化的杰出代表,体现了当时制瓷业的最高水平,成为中华文明的特殊见证。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御窑厂遗址并未得到与之重要地位相匹配的保护。

“御窑厂遗址作为我国唯一一处能全面、系统反映官窑陶瓷生产和文化信息的历史遗存,其出土的十数吨、上亿片瓷片只能分散寄放在简陋库房中,不仅不能满足‘多级分类、系列复原、考古研究’的需求,连存放和保护都很困难。”

为了保护好“它”,谢辰生、宿白、耿宝昌,3位文物保护老专家曾联名写信给中央,指出景德镇御窑遗址的历史地位和当代价值,恳切呼吁推进景德镇御窑遗址保护工作。

在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关心下,景德镇市在年启动了以御窑厂遗址为核心及其构成要素整体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而制定并实施好一部专门的遗址保护条例,是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必备条件之一。

“如何保护文化遗产?首先要立法。文化遗产保护必须要用法律来明确责任和方式。因地制宜地采取合适的手段,来对文化遗产进行最恰如其分的保护非常重要。”景德镇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为御窑厂遗址打造法治护甲,通过地方立法来保护文化遗产,也成为景德镇民众的热切心声。

镌刻着“御窑厂”名字的法规

根据全国第三次不可移动文物普查情况,景德镇市共有不可移动文物处。其中: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处;经国家、省文化文物部门批准设立的博物馆22家,共收藏文物及藏品件/套;全市现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68家。要将这些有形的、无形的文化遗产一一立法加以保护,在立法能力和技术上还有一定的难度。

为此,景德镇市各相关部门潜心筹备了三年。市政府成立了立法工作起草小组,对草案进行专题讨论并逐章逐条征求意见,前后7易其稿,最后形成了条例草案。

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对草案进行了专题调研,组织召开了全体会议对草案的内容进行审议,形成了审查结果报告;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召开了5次法工委审改会、3次法制委法工委负责人会议、2次法制委全体会议,对草案逐条进行审议,重点就草案的适用范围、保护对象等内容多次进行讨论研究。

审议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逐条认真研究并且充分吸纳常委会委员的意见,充分听取各县(市、区)、市政府有关部门及相关单位的意见,加强与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联系沟通,广泛征集社会公众意见,最大限度地保障立法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年4月2日,经江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批准,《景德镇市御窑厂遗址保护管理条例》于年5月1日起施行。这部镌刻着“御窑厂”名字的法规惊艳亮相,自带鲜明的文化烙印。

全方位保护特别的“你”

“《景德镇市御窑厂遗址保护管理条例》为御窑厂遗址保护提供了法律保障,使御窑厂遗址保护利用工作有法可依。”曾全程参与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的景德镇御窑博物院副研究员白光华说。

《条例》针对御窑厂遗址管理主体、管理职责、出土文物管理等方面都作出明确规定。

“在文物或者保护设施上涂写、刻划、张贴、攀爬;擅自移动、拆除、损毁保护标志、界桩和其他文物保护设施;违反规定取土、打井、挖建沟渠、深翻土地等改变历史风貌和地形地貌的行为;存放易燃、易爆、放射性、腐蚀性等危害遗址安全的物品;违反规定倾倒、堆放垃圾或者排放污水;其他有损遗址保护的行为”,这些都是御窑厂遗址保护范围内禁止的行为。

《条例》还规定,御窑厂遗址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地下埋藏的文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发掘。禁止利用自有房屋或者租用房屋进行盗掘等有损御窑厂遗址保护的行为等。

《条例》的最大特色是兼顾了窑址和历史街区双重保护的特色,提出了分层级保护管理的理念,明确了保护管理对象的范围,经费的来源与使用等具体的要求。特别是为防范出现遗址盗挖活动,就御窑厂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出租房屋,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有效管理办法,为条例中最具地方立法特色的条款。条例的施行,为御窑厂遗址及与御窑厂遗址相关遗产要素的保护管理,提供了坚强的法律支撑和保障。

用法律之盾保护文化遗产

“令在必信,法在必行。”年4月8日,景德镇市文化市场执法人员在文化市场巡查中,发现某企业未经批准,擅自在御窑厂遗址保护范围内施工,执法人员当即拍照取证,并对该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

景德镇市文旅局文物科占兴华介绍,《条例》的实施,全面推进了御窑遗址的保护利用。围绕御窑厂遗址保护工作,景德镇市坚持以“申遗”为统领,项目为抓手,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加速推进御窑厂遗址重点项目建设。目前,御窑博物馆已建成开馆,陶阳里御窑景区也免费对外开放……

景德镇市已迈出在法治轨道上保护文化遗产的第一步,但依法实施是一个系统工程、长期工程,只有让每一部法律法规走入寻常百姓家,才能谱写更高亢激昂的“御窑之歌”。(洪晶晶万程梦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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